一、讀者憑本人電子讀書證到各借閱區借書。電子讀書證限本人使用,不得互相借用。
二、讀者入庫借書時必須使用代書板。
三、不得攜帶書包或個人書刊及在本館借閱的圖書進入借閱區。
四、讀者應愛護圖書,不得在書頁上寫、畫,撕頁,弄臟,更不得將書拿出借閱區以外,如有上述違章行為,將按規定處理。
五、在安全門監測區發生報警時,請有關人員主動接受工作人員檢查。
六、學生可借閱圖書6冊(不受社科和科技類圖書限制),期限為30天,允許續借一次(續借期限為30天)。
七、教職工可借閱20冊,期限為120天,允許續借一次(續借期限為120天)。
八、讀者在查閱圖書時,應保持書庫的清潔衛生,不得在書庫內大聲喧嘩,自覺遵守書庫的規章制度。
九、讀者在借、還圖書時,應自覺排隊等候,服從工作人員管理,請自覺維護各借閱區秩序。